犯罪未遂会留置案底吗
我想了解一下犯罪未遂方面的情况。之前有过一次,自己已经着手去做某件可能涉及犯罪的事了,但是最后因为一些意外因素没得逞。心里一直很忐忑,就想问问这种犯罪未遂的情况,会不会在个人档案里留下案底,对以后生活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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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未遂是有可能留置案底的。首先来解释一下犯罪未遂这个法律概念,按照《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就是犯罪未遂 。简单说,就是你已经开始干犯罪的事儿了,但是因为一些不是你自己主动放弃的原因,最终没达到犯罪目的。 而案底,在我国法律里通常指的是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这些档案一般由公安机关保管。只要经司法机关依法认定构成犯罪,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会有相关的记录留存。在司法实践当中,一旦被立案侦查并且被判定为犯罪未遂,相关司法机关就会将案件的处理情况进行记录存档。这些记录会被保留在司法系统内部,在一些需要进行背景审查等情况时可能被查询到,这就是所谓的案底。所以,犯罪未遂不能因其未得逞而当然地排除留置案底的可能性。 不过,也有特殊情况。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也就是说,如果是未成年人犯罪未遂且符合上述条件,案底是被封存的,一般情况下对个人后续生活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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