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阶段被传唤会再次被抓进去吗?


在取保候审阶段被传唤,是否会再次被抓进去,要视具体案件情况来定。 首先,咱们得明白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过程中,司法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但又不用完全关押在看守所的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一些额外规定,比如不得进入特定场所、不得与特定人员会见或通信等。 如果在传唤过程中,被取保候审人严格遵守这些规定,如实回答问题,没有出现违反规定的行为,像没有干扰证人、没有毁灭证据等情况,通常是不会被再次抓进去的。公安传唤大多是为了进一步调查案件,比如核实证据、了解某些细节等,只要配合好就没问题。 但是,如果存在违反取保候审规定的情况,那就有可能被抓进去。比如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在传唤时没有及时到案,又或者出现了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等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还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所以,在取保候审阶段接到传唤通知,一定要积极配合,严格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出现可能导致不利后果的行为。 相关概念: 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