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对方轻微伤双方都会被拘留吗?
我和别人发生了互殴,对方受了轻微伤,现在警察介入处理。我想知道在这种互殴且对方轻微伤的情况下,是不是双方都会被拘留呢?我很担心自己会被拘留,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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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互殴导致对方轻微伤的情况下,并不一定会对双方都进行拘留,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互殴”的概念。互殴指的是双方都有侵害对方的故意,并且实施了互相攻击的行为。而“轻微伤”是指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局部组织、器官结构的轻微损害或轻度短暂功能障碍的损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在实际执法中,对于互殴致轻微伤的案件,公安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决定是否拘留以及拘留谁。如果双方的过错程度相当,都有殴打对方的行为,那么公安机关有可能对双方都进行拘留。但要是一方的过错明显较小,比如是在被对方挑衅、威胁后,出于自卫的目的进行了一定程度的反击,且反击行为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那么可能只对过错较大的一方进行拘留。 此外,如果双方在事后能够达成和解协议,比如一方对另一方进行了赔偿,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公安机关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不予拘留,而是采取调解处理的方式。总之,是否拘留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双方的过错程度以及是否达成和解等多种因素来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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