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殴中轻微伤一方先动手,一方轻微伤一方无伤怎么判?
我和别人打架了,是对方先动手,结果对方受了轻微伤,我没受伤。现在事情闹到要走法律程序了,我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法律会怎么判,想了解下相关的判定规则和结果。
展开


在互殴情形中,一方轻微伤且该方先动手,另一方无伤,在法律判定时需从多个方面考量。 从刑事责任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只有致人轻伤以上才构成故意伤害罪。轻微伤并不满足故意伤害罪的入罪标准,所以通常不会涉及刑事处罚。不过,如果先动手一方的行为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那是可能承担刑事责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构成寻衅滋事罪。例如先动手一方无故挑起事端,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等,即便只是造成轻微伤,也可能被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从行政责任方面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先动手且造成对方轻微伤的情况,公安机关一般会对其进行治安处罚。而无伤的一方,如果在整个事件中存在一定过错,比如有还手等行为但情节较轻,也可能会面临较轻的治安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在民事赔偿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先动手造成对方轻微伤的一方,要对对方因此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如果无伤一方也有一定过错,会根据双方过错程度分担责任,适当减轻先动手一方的赔偿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