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一般侵权赔偿后会坐牢吗


著作权一般侵权赔偿后是否会坐牢,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著作权侵权。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当他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实施了诸如复制、发行、表演、放映等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时,就构成了著作权侵权。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只是普通的著作权侵权行为,侵权人承担的主要是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也就是说,通常侵权人赔偿损失、停止侵权行为、消除影响等就可以解决问题,不会涉及坐牢。 然而,如果侵权行为达到了一定的严重程度,就可能触犯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所以,如果侵权行为符合刑法规定的这些情形,即使进行了赔偿,也可能会面临刑事处罚,也就是会坐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