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最新的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侵犯著作权的判刑需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首先,侵犯著作权指的是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作品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损害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文化市场秩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二)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三)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四)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五)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六)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对于“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有其他严重情节”“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也有明确界定。比如,“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指违法所得数额在三万元以上;“有其他严重情节”包括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 、未经许可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一千张(份)以上等。“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指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五万元以上;“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二十五万元以上、未经许可复制品数量合计在五千张(份)以上等。 此外,如果是单位犯侵犯著作权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总之,法律这样规定是为了有力打击侵犯著作权行为,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文化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