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时被执行人没钱会被拘留吗?
法院判决后对方一直没还钱,我申请了强制执行,可执行过程中发现对方名下没钱。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法院会对他进行拘留吗?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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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钱可供执行,一般情况下是不会被拘留的。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从上述法律规定可以看出,法院对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主要是针对其存在妨碍司法程序、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等违法行为,而不是因为其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能力,法院通常会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待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时,再恢复执行。不过,如果被执行人明明有财产却故意隐瞒、转移,造成没有钱的假象来逃避执行,那么法院就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对其进行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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