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多久能有补偿金?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工资发放一直不太准时,有时候会晚几天。最近这一次,已经晚了快一个月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拖欠工资多久我能拿到补偿金啊?我不太懂相关法律规定,就想了解一下具体时间界限,以及后续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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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自逾期30日起,便可追究企业欠薪责任。企业正常需于当月底前结清工资,否则即视为欠薪。按照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的“按月支付”意思就是工资要在自然月结束后的三十日内完成薪资结算。 如果企业因为客观原因,比如严重的生产经营困境和资金周转问题,导致无法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可以与本单位的工会进行充分协商,达成共识后,可将工资支付日期延长至一个月以内。同时,需要向所有员工公开披露延期支付工资的决定,并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备案,如无主管部门,则需向所在城市或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备案。 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支付工资,且没有合理理由或履行相关延期手续,劳动者就可以依据法律主张自己的权益。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未依照本法规定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也就是说,当公司超过正常支付期限30天还没发工资,又不符合法定延期支付的情况,劳动者不仅可以要求公司补发工资,还能主张相应的补偿金。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 相关概念: 自然月:是指每个月的1号到该月的最后一天,是按照公历来计算的一个月时间。 劳动行政部门:比如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劳动领域的事务进行管理和监督。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依法设立的,专门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对劳动纠纷进行居中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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