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可以要补偿金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被拖欠工资的情况,能不能要求公司给我补偿金啊?我不太懂这方面法律,就想了解下具体规定是怎样的,自己能争取到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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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有可能获得补偿金的。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劳动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工资,单位到期还不支付,就要支付赔偿金。 另外,若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也有补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比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公司拖欠工资,小李因此解除劳动合同,他的月工资是5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给他的经济补偿金就是3×5000 =15000元。 总之,遇到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 赔偿金:是指用人单位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而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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