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多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已经有一段时间没拿到工资了,心里很着急。想知道公司拖欠工资达到多久,我就能够要求经济补偿呢?是只要拖欠就可以要求,还是有具体的时间限制呀,希望能了解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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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劳动者是可以依法要求经济补偿的。这里先解释一下什么叫拖欠工资,简单说就是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或者国家规定的时间、金额,及时足额地给劳动者发放工资。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例如,《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就明确指出,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不过,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具体拖欠多久工资就必然触发经济补偿。一般来说,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没有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经济补偿。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劳动者想通过法律途径来主张经济补偿,比如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或者向法院起诉等,要注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以及工资拖欠事实的证据,像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证等。 相关概念: 克扣工资: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 无故拖欠:是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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