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小心撞死人是否要坐牢?
我开车的时候不小心撞死人了,当时真的不是故意的。现在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被判刑坐牢,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对于开车不小心撞死人这事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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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车不小心撞死人是否要坐牢,需要依据具体情况判断,关键在于事故责任认定和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也就是说,如果在事故中负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死亡三人以上且负事故同等责任,又或者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很可能会面临坐牢的刑事处罚。 如果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那么通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用坐牢,但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责任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相关规定,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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