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离婚不需要冷静期是真的吗
最近在考虑离婚的事情,实在不想再和对方有过多纠缠,就想赶紧离掉。听说有快速离婚不用经过冷静期这回事,想问问这是真的吗?想了解下到底有没有这种可能,要是有的话具体得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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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截至目前,“快速离婚不需要冷静期”这种说法通常是不准确的。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在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后,需经过三十日的冷静期。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的内容。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设立离婚冷静期的目的,是为了让夫妻双方在冲动之下决定离婚时,有一段相对冷静的时间去重新审视婚姻关系,避免因一时的情绪而草率离婚,进而促进夫妻双方更加理性地对待婚姻问题,保障婚姻关系的稳定性和家庭的和谐。 不过,离婚有两种途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诉讼离婚,确实不存在离婚冷静期这一规定。当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无法协商一致时,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所以,如果想“快速离婚”且避开离婚冷静期,通过诉讼离婚或许是一种选择,但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法院最终是否判决离婚,要依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等多种因素来判定。 相关概念: 离婚冷静期:是法律规定在夫妻双方自愿申请离婚登记后,给予双方一定时间冷静思考是否真的要离婚,期间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 。 诉讼离婚:指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审理并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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