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公司法,分公司不用领取营业执照了吗?
我开了家总公司,打算再设立分公司。听说新公司法有变化,有点拿不准分公司现在还用不用领取营业执照。要是不用领,那后续运营手续啥的咋弄;要是还得领,就得赶紧准备材料去办。所以想问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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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框架下,分公司仍然需要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是总公司管辖之下的分支机构,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简单来说,它就像是总公司的一个“分身”,开展业务活动得有合法身份的证明,而营业执照就是这个证明。 依据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这明确表明了领取营业执照是分公司合法设立的必要程序。如果分公司没有营业执照就开展经营活动,那就属于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 领取营业执照对分公司意义重大。它不仅是合法经营的凭证,能让分公司正常地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交易和合作,保障交易安全和稳定,同时也便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所以,开办分公司一定要按规定领取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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