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全责不赔钱会加刑吗
我醉驾出事故被认定全责,对方要求赔偿一笔钱,但我实在拿不出这么多。我担心不赔钱会让我的刑罚加重,想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醉驾全责却没钱赔偿的情况,会不会在原本的刑罚基础上再加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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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醉驾”在法律中的定义。醉驾指的是在道路上,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时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当醉驾导致交通事故且被认定为全责时,如果造成他人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就涉及到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而言,单纯的醉驾行为本身量刑主要依据危险驾驶罪来判定。但是,如果因为醉驾引发事故并导致严重后果,比如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可能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醉驾全责不赔钱是否会加刑的问题。虽然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不赔钱就一定会加刑,不过在司法实践中,积极赔偿受害人并取得谅解,通常会被视为犯罪嫌疑人有悔罪表现,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从轻处罚。相反,如果有赔偿能力却拒不赔偿,法院可能会认为犯罪嫌疑人没有悔罪态度,在量刑时可能不会给予从轻考虑,但这并不等同于“加刑”,只是不会因为积极赔偿而得到从轻的结果。然而,如果在执行阶段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关于民事赔偿的判决、裁定,情节严重的,可能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那此时就会面临新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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