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局传唤被执行人是否会拘留?


在执行程序中,执行局传唤被执行人并不一定会导致拘留。下面来详细解释一下。 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执行局传唤和拘留。执行局传唤是指法院执行机构通知被执行人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案接受询问,目的是了解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履行能力等情况,督促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而拘留则是一种强制措施,是对妨害民事诉讼或执行程序的人采取的限制其人身自由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只有当被执行人存在上述法律规定的妨害执行行为时,执行局才有可能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如果被执行人如实报告财产情况,积极配合执行工作,只是因为暂时没有履行能力而无法及时履行义务,一般不会被拘留。但如果被执行人故意隐瞒财产、逃避执行,或者有其他妨碍执行的行为,法院就可能根据情节轻重决定是否拘留以及拘留的期限。总之,执行局传唤被执行人不一定会拘留,关键取决于被执行人在执行过程中的表现和是否存在妨害执行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