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抵押登记过期是否会影响债权?
我之前把房产做了抵押登记,现在发现抵押登记过期了,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会不会对我的债权产生影响。我想确切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看看在这种情况下我的债权能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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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抵押登记过期一般不会影响债权。这涉及到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即债权和抵押权。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比如,在借款合同中,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时还款的权利就是债权。而抵押权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规定,担保物权消灭事由包括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实现、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以及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只有当债权消灭时,抵押权才会消灭,而不是抵押登记过期抵押权就消灭。 例如,甲向乙借款100万元,甲用自己的房产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抵押登记期限也为1年。1年后,借款期限和抵押登记期限都到期了,但甲没有还钱,此时乙的债权依然存在,抵押权也依然存在,乙可以依法行使抵押权,通过拍卖、变卖抵押房产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债权。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抵押登记过期的情况,债权人不必过于担心债权会受到影响,只要主债权没有消灭,就可以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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