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会受到留置权限制呢?
我和别人有业务往来,对方没按时支付费用。我扣下了对方的一批货物,不确定这么做会不会受到留置权的限制,不太清楚留置权在这种情况下是怎么规定的,想了解我这样做合不合法,在什么情况下会受留置权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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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留置权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判断是否受留置权限制,需要看是否满足一定的条件。首先,债权人必须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所谓合法占有,就是占有方式要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比如基于保管合同、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等占有动产。如果是通过非法手段占有,那就不能行使留置权。 其次,债权已届清偿期。也就是说,债务人的债务已经到了应该偿还的时间,如果债务还没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债权人不能留置债务人的动产。 再者,动产的占有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占有动产和享有的债权是基于同一个合同或者法律事实产生的。比如,运输公司为客户运输货物,客户未支付运输费用,运输公司留置货物,这里运输货物和未支付运输费用就是基于运输合同这一同一法律关系。 回到你的情况,如果你是基于合法的业务往来占有对方货物,并且对方的费用支付期限已到,同时货物占有和费用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若你不是企业,需满足此条件),那么你扣下货物的行为可能符合留置权的规定,不受留置权的不合理限制;反之,如果不满足上述条件,你的行为可能就会受到留置权的限制,甚至可能构成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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