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安置房打官司一般会赢吗?


在探讨买安置房打官司是否会赢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安置房的定义。安置房,是政府在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一般包括因重大市政工程动迁居民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配购的中低价商品房,以及因房产开发等因素而动拆迁,动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为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 打官司能否胜诉,关键在于买卖安置房合同的效力以及是否存在违约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买卖安置房的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 不过,由于安置房的性质特殊,很多地方对其上市交易存在限制。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安置房在取得房产证一定年限后才能上市交易。如果在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情况下签订买卖合同,合同可能会被认定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如果合同被认定无效,那么打官司的结果可能对购房者不利。因为无效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需要返还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合同有效,而一方存在违约行为,比如卖方不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那么守约方打官司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一般是会得到法院支持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此外,证据也是影响官司胜负的重要因素。在买卖安置房过程中,购房者要注意保存相关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聊天记录等,以便在发生纠纷时能够证明自己的主张。 总之,买安置房打官司是否会赢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综合考虑合同效力、违约情况、证据等多方面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