弄丢了红处方会被判刑吗?
我在医院工作,不小心把红处方弄丢了,心里特别慌,不知道这种情况会不会很严重,会不会被判刑啊?我就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到底是咋样的。
展开


红处方是医疗单位专门用于毒、麻、精、放药品使用的专用处方,具有严格的管理要求。首先来说,一般情况下,单纯弄丢红处方本身并不一定会导致被判刑。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对于处方的保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妥善保存,红处方保存期限为3年。如果弄丢红处方,属于违反了医疗机构对处方保管的相关规定。 但如果因为弄丢红处方,导致了严重的后果,比如毒、麻、精、放药品被非法获取并造成了人员伤亡、社会危害等严重情节,那就可能涉及到刑事犯罪了。比如,可能会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像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等。《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规定,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弄丢红处方后,应该及时向所在医疗机构报告,按照医疗机构的规定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处理,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