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未成年犯罪会坐牢吗?
我是2008年出生的,之前因为一时冲动犯了点事。现在特别担心会不会因为这个被抓去坐牢,我不太懂法律,想知道像我这种08年出生的未成年人犯罪,到底会不会坐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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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要明确“未成年人犯罪”的概念。未成年人犯罪指的是未成年人实施的犯罪行为。在我国,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是否会坐牢,需要依据具体的年龄阶段和犯罪情节来判定。我国《刑法》有相关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时,法律也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也就是说,即使未成年人犯罪,在量刑上会与成年人有所区别,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以,2008年出生的未成年人犯罪,有可能会坐牢,但要结合具体年龄、犯罪行为和情节等多方面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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