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杀人后杀人者死亡还会被判刑吗?
我家亲戚被人过失杀害了,但是那个过失杀人的人在事情还没处理的时候就意外去世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他还会不会被判刑呢?我们家属心里一直有这个疑问,不知道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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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过失杀人者死后是否还要判刑这一问题,需要从法律原理和具体条文规定来分析。 首先,从刑事责任的本质来看,刑事责任是国家依据刑事法律对犯罪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其目的在于惩罚犯罪行为、预防犯罪以及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平正义。然而,刑事责任的承担主体是犯罪人本人,当犯罪人死亡后,他无法再实际承受刑罚处罚,因为刑罚的执行,无论是自由刑(如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生命刑(死刑)还是财产刑(罚金、没收财产)等,都需要犯罪人作为具体的承受对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这就明确了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情况下,刑事诉讼程序不再继续进行。对于过失杀人案件,如果杀人者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死亡,那么基于该条法律规定,司法机关应当作出撤销案件(如果是在侦查阶段)、不起诉(如果是在审查起诉阶段)或者终止审理(如果是在审判阶段)的决定,不会再对其进行判刑。 不过,虽然犯罪人死亡后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权益得不到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因此,受害人的家属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犯罪人的遗产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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