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没有钱赔偿时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
我想了解一下,如果有人犯了过失致人死亡罪,但确实没有钱赔偿受害者家属,这种情况下法律是怎么规定处理办法的呢?是会从轻处罚还是有其他的措施?想具体知道相关法律对于没钱赔偿这一情况的具体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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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当出现过失致人死亡罪且没有钱赔偿的情况时,是有明确规定的。首先,要明确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定义。过失致人死亡,就是一个人因为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导致另一个人死亡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这是关于定罪量刑方面的规定。 而关于民事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也就是说,即便犯罪人没有钱赔偿,民事赔偿责任依然存在。 如果犯罪人确实没有钱赔偿,根据法院判决及被害人的申请,法院可能会对犯罪人的财产进行强制执行。不过,在执行过程中,会给被强制人留下生活必需财产,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这是为了体现法律的公平和人性化,既保障受害者的权益,也不会让犯罪人完全失去生活能力。 相关概念: 过失致人死亡罪:指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强调犯罪人主观上并非故意,而是由于疏忽或过于自信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 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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