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拘役一年会被判无罪释放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法律判决方面的问题。我有个亲戚被判处了拘役一年,可是我们觉得他可能是被冤枉的。我想知道在这种已经被判处拘役一年的情况下,还有没有机会被判无罪释放呢?主要就是想搞清楚有没有这种可能性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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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明确拘役的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 。 关于被判处拘役一年后是否会被判无罪释放,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多种可能导致无罪释放的情况。比如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经过审理后,如果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在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如果在重新审理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以证明犯罪事实,那么就有可能宣布被告无罪并释放。 另外,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自己无罪,也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申请再审。《刑事诉讼法》中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但是不能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如果申诉成功启动再审,经再审认定当事人无罪,那么就会无罪释放。总之,即使已经被判处拘役一年,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依然是有机会被判无罪释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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