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就一定会判离吗
我之前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没判离。现在打算第二次起诉,心里很忐忑,不知道这次法院到底会不会判离。想了解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情况下,法院判定离婚的依据到底是什么,有哪些因素会影响最终的判决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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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第二次起诉离婚并不一定会判离。 首先要明确,法院判定离婚的核心标准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这是一个很关键的概念,意思就是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到了无法挽回、不能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程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列举了一些可以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比如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 一般来说,第一次起诉离婚判不离,第二次起诉时,法院确实会更谨慎地审查夫妻感情状况。因为经过第一次起诉,夫妻双方有了更多时间思考婚姻问题,如果再次起诉,说明矛盾可能仍然存在且难以调和。但这并不意味着第二次起诉就必然会判离。 如果第二次起诉时,原告能提供新的证据,进一步证明夫妻感情破裂,比如新出现的家庭暴力行为、对方与他人同居的新证据等,或者虽然没有新证据,但结合第一次起诉后的情况,能让法官认定感情确实无法修复,那么法院判离的可能性较大。然而,如果双方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争议很大,且通过庭审表现等,法官认为夫妻感情还有挽回余地,比如双方只是因为一些生活琐事产生矛盾,并没有达到感情破裂的程度,那么法院也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相关概念: 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指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无法再继续共同生活,失去了维持婚姻关系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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