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房屋拆迁后房产局会注销证明吗?

我家房子最近要拆迁了,我就担心房子拆了之后,房产局那边会不会把相关证明给注销掉。我不太清楚这其中的流程和规定,要是注销了会不会对我之后有什么影响啊?我就想了解下房屋拆迁后房产局到底会不会注销证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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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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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了解房屋拆迁后房产局是否会注销证明之前,我们先来明确几个关键概念。房产证,它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是房屋产权的重要凭证。而房屋拆迁,是指因国家建设、城市改造、整顿市容和环境保护等需要,由建设单位或个人对现存建设用地上的房屋进行拆除,对房屋所有者或使用者进行迁移安置并视情况给予一定补偿的活动。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权利灭失等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需要办理注销登记。房屋拆迁后,原房屋的物权已经灭失,从法律上来说,该房屋不再具有产权意义。所以,在这种情况下,房产局通常会根据相关程序对该房屋的产权证明进行注销。 一般而言,拆迁方在完成拆迁工作后,会将拆迁相关资料提交给房产管理部门。房产管理部门在审核确认后,会按照规定办理房屋产权的注销登记手续。这一过程是为了保证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使登记信息与实际的物权状况相匹配。 不过,对于被拆迁人来说,也不用担心自己的权益会受到损害。因为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被拆迁人会与拆迁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这份协议明确了被拆迁人的权益,包括获得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等补偿方式。即使房产证被注销,被拆迁人依然可以依据拆迁补偿协议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例如,如果选择产权调换,被拆迁人会获得新的房屋产权;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也会按照协议获得相应的补偿款项。 如果被拆迁人对房产局的注销登记行为存在疑问或者认为其不符合相关规定,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行政复议中,被拆迁人可以向作出注销登记行为的房产局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在行政诉讼中,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总之,房屋拆迁后房产局通常会注销证明,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依然有相应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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