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了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还会抓人吗?
我之前因为一些事情办了取保候审,一直小心翼翼遵守规定。但最近听说即使办了取保候审,检察院还是有可能抓人。我不太清楚这方面的情况,想知道到底办了取保候审后,检察院还会不会抓人,在什么情况下会抓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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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简单来说,就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提供了一定的保证(比如交保证金或者有人作保证人)后,不用被关在看守所里,能在一定范围内自由活动,但要遵守相关规定,等待司法机关进一步的处理。 关于办了取保候审后检察院是否还会抓人,这是有可能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如果被取保候审的人违反了上述规定,检察院是有权决定对其进行逮捕的。比如说,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在传讯的时候没有及时到案,干扰证人作证、毁灭伪造证据等行为,都可能导致检察院采取进一步的措施,也就是抓人。 另外,如果在取保候审期间,司法机关发现了新的证据,证明被取保候审的人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或者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等情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检察院也可以决定对其进行逮捕。所以,即使办了取保候审,也不意味着就没事了,必须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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