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合同时间写错了还有法律效力吗
我收到了公司给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是发现上面合同时间写错了。我有点担心这个错误会不会影响它的法律效力,要是没效力,那后续手续该咋办?要是有效力,对我权益有没有啥影响?就想弄清楚这写错时间的通知书到底是怎么个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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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合同时间写错了,通常还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首先,解释一下法律效力的概念。简单来说,一份文件具有法律效力,就是说它在法律上是被认可和保护的,双方都需要按照它的规定来履行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即使合同时间写错,只要能确定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一般不会影响其效力。这是因为,判断一份通知书是否有效,关键在于是否表达了双方对于劳动合同关系结束的一致意愿。比如,虽然时间写错,但通知书明确表示公司要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也知晓并接受,那么它就是有效的。 从法律条文依据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只要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在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作出的,即便时间有误,也不影响其符合这些基本原则,从而具备法律效力。 另外,如果雇主无法证明员工收到该书面通知的具体时间,那么劳动者提出申诉的那一天,可作为劳动纠纷产生的日期来主张相关权益。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这也从侧面反映了,即使通知书时间写错,只要属于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文件,就有其法律意义和保存价值。 不过,为了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不必要纠纷,用人单位最好重新开具一份正确的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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