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签字后还能获得赔偿吗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签字了,仍然是有可能获得赔偿的。签字并不意味着你放弃了赔偿的权利。 首先要明确,判断能否获得赔偿关键在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方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在多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比如,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等情况。 要是用人单位存在故意克扣或拖欠员工工资,拒绝支付加班工资,或者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违反《劳动法》及合同约定的行为,那么劳动者是有权获得赔偿的。例如,单位一直拖欠你部分工资,即使你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依然可以要求单位支付拖欠工资以及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另外,如果是因为员工患病、非工伤或无法胜任现有工作岗位而导致的终止雇佣关系,用人单位应根据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可能需要发放医疗补助费 。 不过,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自身行为不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比如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签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代表就不能获得赔偿,要综合分析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支付赔偿的情况。如果劳动者认为自身权益受损,可以先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的赔偿费用。 医疗补助费:对于因为员工患病、非工伤等原因导致终止雇佣关系时,用人单位支付给员工的用于医疗方面的补助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