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我,我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了,该怎么办?
我被公司辞退后,在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了字。现在担心自己的权益是否受到了侵害,不知道这种情况下自己还有没有办法争取到相应的补偿或者其他权益。想了解签字后具体能采取哪些措施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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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您在公司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上签字后,需要冷静且谨慎地分析单位辞退您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判断单位辞退行为的合法性。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须遵循法定程序和条件。比如,若您不存在该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诸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单位辞退您可能就属于违法辞退。该法第三十九条具体内容为:(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如果单位辞退行为违法,您可以采取相应的维权措施。若存在违法行为,您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满意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例如,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您,且没有依法向您支付经济补偿金,您就可以通过上述途径维权。 再次,关于经济补偿的问题。如果单位违法辞退您,应按照相应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具体标准是:根据您在企业单位的任职期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薪资,6个月及以上视作一年计算;若不足6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薪酬;如因非法解雇而终止合同,应按该规定的双倍金额进行补偿。 最后,如果用人单位未能按法律规定作出书面解聘通知或终止合同证明,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责令其改正,并要求其对因此给员工带来的损失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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