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书不签字是否有效?


解除劳动合同书不签字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且符合法定解除情形,即便劳动者不签字也是有效的。比如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像多次无故旷工、严重违反保密规定等,用人单位依据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要通过合理方式送达解除通知,如书面邮寄到员工登记的通讯地址等,通知送达后就生效,不需要劳动者签字同意。这是因为法律赋予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法定情形下的解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其次,如果是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必须要双方达成一致并签字确认才有效。因为协商解除是基于双方自愿的意思表示一致,缺少任何一方签字,意味着没有完全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书也就不发生效力。 最后,若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在符合法定辞职程序的情况下,即使用人单位不签字,解除行为也是有效的。例如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到时间后劳动合同就可以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相关概念:(法定解除:指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有权解除劳动合同 协商解除: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通过自愿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解除劳动合同 法定辞职程序:劳动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要求,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流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