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遇到一些情况,感觉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想知道在什么样的具体情况下,员工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解除的流程又是怎样的,会不会有什么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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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是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因主客观情况变化或出现法定事由,一方当事人依法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 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是预告解除,也就是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例如,劳动者因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等原因,想要更换工作,就可以按照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二是即时解除,即在用人单位存在特定违法情形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比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等。例如,公司要求员工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的环境下工作,或者长期拖欠工资,员工就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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