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劳动合同解除,能获得经济补偿吗?
我在现在的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最近有些想法想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我又担心自己主动提出来就拿不到经济补偿了,所以想问问要是提出劳动合同解除,到底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啊,具体是怎么规定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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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劳动合同解除,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通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简单来说,就是你自己主动找单位说要解除合同,单位一般不用给你经济补偿。 然而,如果是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打个比方,就是单位主动找你说要解除合同,并且你们达成一致了,那单位就得给你经济补偿。 另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即使是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是因为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比如没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没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导致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也有明确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提出劳动合同解除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是谁提出的、以及是否存在用人单位过错等情况来判断。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用于补偿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的付出等情况。 劳动合同解除: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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