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在考虑要不要主动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但又担心没有经济补偿。想知道在什么情况下主动解除能拿到补偿,要是因为个人发展主动离职是不是就没补偿了,就想弄清楚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在各种情况下经济补偿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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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这是因为主动解除通常被认为是员工自己的选择,不是用人单位的过错导致的离职 。 不过,在一些特定情形下,员工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能获得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这些情况: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在这些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主动提议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这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二项规定。 举个例子,如果公司一直没给你缴纳社保,你因为这个原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相关概念: 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而制定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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