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自愿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我在公司工作了一段时间,现在打算自愿离职,但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公司平时没有什么特别的违规行为,我就是个人原因想离开。想了解下像我这种纯粹自愿离职的,从法律角度看能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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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员工自愿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这是因为自愿辞职通常是劳动者基于自身原因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并无直接关联,所以一般由劳动者自行承担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补偿或者赔偿责任。 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员工自愿离职时也能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当用人单位出现以下情形时,劳动者主动辞职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例如,合同约定了为员工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但用人单位未提供,影响员工正常工作和人身安全。 -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比如用人单位经常拖欠工资,或者支付的工资低于合同约定的标准。 -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比较常见的情况,比如用人单位没有按照规定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 -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例如,用人单位规定员工每天工作12小时,且没有合理的加班补偿,这就违反了劳动法关于工作时间和加班补偿的规定。 -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比如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总之,员工自愿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员工单纯因个人原因离职,一般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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