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主动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我在公司工作一段时间后想主动离职,但是不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拿到经济补偿金。公司平时管理比较严格,有时候加班也没有加班费。我就想知道像我这种主动离职的情况,到底符不符合领取经济补偿金的条件,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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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员工主动离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补偿金是在特定情形下,用人单位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一定金额的补偿。其目的是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对劳动者给予一定的经济保障。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员工主动离职也可以获得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获得经济补偿: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例如,如果公司长期安排员工加班却不支付加班费,这就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员工因此主动离职,就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是员工单纯因为个人职业发展、家庭原因等主动提出离职,且用人单位不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那么员工通常无法获得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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