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需要本人签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说要解除劳动合同,给我发了通知书,但没让我签字。我不太清楚这合不合理,想了解一下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不是一定得本人签字啊?对我后续有没有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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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一定非要本人签字。 首先,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通常是需要本人签字确认的。因为这代表双方就解除劳动合同这件事达成了共识,签字后该解除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种协商一致的解除往往以双方签字来体现。 而对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一般不需要本人签字。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即可。比如,制作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送达给劳动者,通知书要写清楚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理由及依据;事先将解除劳动合同理由通知工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果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要在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等。 虽然不签字不影响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效力,但劳动者本人签字能更明确地表明劳动者知晓并接受这一解除行为。如果劳动者不签字,可能会引发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争议。比如劳动者认为自己不存在用人单位所说的解除合同情形,就可能不签字,后续可能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来解决纠纷。 总之,本人签字与否,关键看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和法定程序是否履行到位。在实际操作中,为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该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是指双方当事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履行,结束双方的劳动权利和义务关系。 工会: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组织,在劳动合同解除等涉及职工权益的事项上,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行为发表意见并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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