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该送到哪里?
我最近遇到了公司一些不合理的行为,导致我想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现在写好了通知书,但不清楚该送到公司的哪个具体部门或者通过什么方式送。我就想知道具体的送达地点和合适的送达方式,以免后续出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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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一般应直接送达给公司的人事部门。人事部门通常负责处理与员工劳动关系相关的事务,将通知书送达此处,能确保公司及时知晓员工的诉求,以便合理安排后续事宜。 若无法直接送达给人事部门,也可以考虑邮寄送达。通过邮政快递等方式,将通知书寄送到公司注册地址或实际办公地址,并保留好邮寄凭证,作为送达的证据。 若员工本人无法亲自接收通知,可由其同住的成年亲属代为签收。在当面送交本人但本人拒绝签收,或者直接送达有困难的情况下,应当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此外,送达方式还包括留置送达、公告送达、请公证处的人公证送达等。其中,若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的方式。 相关法律依据方面,虽然没有具体某一条法律条文明确规定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送达对象,但从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实践操作来看,向公司人事部门送达是较为合理和常见的做法,这样有利于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处理劳动关系的解除事宜,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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