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是否需要写明赔偿金额?

我最近遇到了公司一些不合理的行为,导致我被迫要解除劳动合同。我想知道在写这个通知书的时候,到底要不要把赔偿金额写清楚呢?毕竟赔偿对我来说很重要,我怕不写会影响后续维权,也怕写错了有麻烦,所以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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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中,一般不需要写明赔偿金额。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行为,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的重点在于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和事实依据。关于赔偿金额,劳动者可以在后续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等途径,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主张。法律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可要求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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