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该如何进行赔偿?

我在公司工作,最近公司老是拖欠工资,还强制加班,我实在受不了想解除劳动合同。但不清楚这种被迫解除的情况,公司具体该怎么赔偿我。希望了解下相关赔偿标准和具体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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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当员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时,赔偿情况需要根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若用人单位存在强迫劳动、停发、拖欠或克扣工资、停缴社会保险以及未按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等违法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迫使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承担违约责任。 在赔偿标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某员工在公司工作了3年8个月,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其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那么经济补偿应为4个月工资(3年按3个月,超过6个月不满1年按1个月),即20000元,而用人单位应支付的赔偿金则为40000元(经济补偿的两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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