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强制解除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在企业工作,现在企业突然要强制解除和我的劳动合同,我感觉很不公平。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具体的赔偿标准是什么,赔偿金额该怎么计算,有没有什么特别的要求或者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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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企业强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也就是没有合法的理由或者没有遵循法定的程序,比如没有提前通知、没有支付经济补偿金等,并且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那么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这里的经济补偿标准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来计算的。具体来说,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如果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如果企业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符合法定程序,比如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那么企业不需要支付赔偿金。 当劳动者遇到企业强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时,可以先尝试与企业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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