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强制解除员工劳动合同该怎么赔偿?

我在公司兢兢业业工作,没想到突然就被公司强制解除了劳动合同,心里很委屈也很迷茫。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公司具体应该按照什么标准给我赔偿,赔偿金额是怎么计算的,有没有什么特殊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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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强制解除员工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公司的解除行为是违法的,也就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比如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员工。这种情况下,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的。具体而言,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不过,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支付赔偿的。 例如,小李在公司工作了3年7个月,公司违法解除与小李的劳动合同,小李劳动合同解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么公司应支付小李的赔偿金为:4个月工资×2倍 = 8000×4×2 = 6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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