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婚登记时工作人员会告知对方的婚史吗?
我打算三婚登记了,心里有点担忧。不知道登记的时候,工作人员会不会把我之前的婚史告知对方呀?我既不想隐瞒,但也有点不好意思直接说,所以特别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上,工作人员会不会主动去说这个事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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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三婚登记时,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人员通常不会主动告知另一方当事人对方的婚史情况。 从法律层面来讲,依据《婚姻登记条例》,婚姻登记机关的主要职责是对双方是否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进行审查,实质要件包括双方是否自愿结婚、是否达到法定婚龄、是否存在禁止结婚的情形等;形式要件则主要是看双方是否提交了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该条例并没有要求工作人员在办理结婚登记时,向一方告知另一方的婚史。 婚姻登记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一部分,受到法律的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隐私权的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所以,婚姻登记机关有义务保护当事人的隐私信息,不会随意披露当事人的婚史情况。 不过,如果一方主动询问另一方的婚史,对方应该秉持诚实信用的原则如实告知。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忠实、相互尊重、相互关爱等义务,如实告知婚史是对婚姻关系诚实和负责的体现。如果在婚后发现一方故意隐瞒重大婚史情况,可能会对夫妻关系产生负面影响,甚至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婚姻的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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