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造成人员伤亡是否会被判刑?
前几天我开车出门的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对方人员伤亡。我特别害怕会因此被判刑,我想知道在交通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到底会不会被判刑啊?我现在心里特别没底,想搞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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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是否会被判刑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判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这里所提到的“重大事故”,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另外,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如果事故并未达到上述标准,通常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不会被判刑,但可能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以及接受行政处罚。所以,交通造成人员伤亡不一定会被判刑,关键在于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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