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交司法机关一定会被判刑吗
我想了解一下关于移交司法机关后的判刑问题。最近身边有个事 情,有人被移交到司法机关了,我不太清楚后续到底会怎么处理,就想知道被移交司法机关后是不是肯定就会被判刑啊,想详细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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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交司法机关不一定会判刑。
首先,移送司法机关存在两种情况。一种是涉嫌犯罪且属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到法院开庭审判;另一种是涉嫌犯罪但属于检察机关自行侦查的案件,由检察院侦查部门侦查,再送交公诉部门审查起诉,然后到法院审判 。
是否会被判刑,关键在于侦查机关能否查实足以证实涉嫌人犯罪的证据。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若存在以下情形中的任何一种,将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对已经追究的,应予撤销案件、不起诉、终止审理或宣布无罪:一是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性不大,不视为犯罪行为的;二是犯罪行为已超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是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是依照刑法规定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未告知或撤回告知的;五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是其他法律规定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所以说,被移交司法机关后,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会被判刑,不能一概而论。
相关概念:
追诉时效:是指按照刑法的规定追究犯罪分子刑事责任的有效期限。犯罪分子的犯罪行为已经超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刑事责任。
特赦令:是由国家元首或者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发布的赦免令,对特定的犯罪分子免除其全部或部分刑罚 。
告诉才处理:某些犯罪行为须由被害人向法院告诉,法院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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