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伤一级派出所是否会进行调解?
我和人起了冲突,对方受了轻伤一级。现在派出所介入了,我有点担心后续处理。想问问在这种轻伤一级的情况下,派出所会不会组织我们双方进行调解呢?我也不想把事情闹大,要是能调解解决最好了。
展开


在轻伤一级的情况下,派出所是可以进行调解的。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轻伤一级的概念。轻伤一级是指各种致伤因素所致的原发性损伤或者由原发性损伤引发的并发症,未危及生命;遗留组织器官结构、功能中度损害或者明显影响容貌。在法律上,致人轻伤一级已经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不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了一些公诉案件可以适用和解程序。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轻伤一级的故意伤害案件如果符合上述条件,就属于可以和解的范围。 派出所作为执法机关,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为了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通常会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组织调解。调解成功的话,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获得从轻处罚,甚至有可能不被追究刑事责任。但如果调解不成,案件会按照法律程序继续进行,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处理。所以,轻伤一级的情况下,派出所一般会根据具体情况尝试组织调解。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