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费用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我公司和境外一家公司有业务往来,要给对方支付费用。不知道在支付境外费用的时候,我们公司有没有义务代扣代缴增值税呢?不太清楚这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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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支付境外费用时,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代扣代缴增值税的概念。代扣代缴增值税,就是指依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责对纳税人应纳的增值税税款进行代扣代缴的一种方式。简单来说,就是支付方替收款方把应该缴纳的增值税交给税务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同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1)第六条也有类似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 判断是否需要代扣代缴,关键看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是否在境内发生了应税行为。如果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无形资产、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等,不属于在境内销售服务或者无形资产,这种情况下不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但如果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服务等属于在境内发生的应税行为,购买方就有代扣代缴增值税的义务。 具体操作时,购买方需要按照规定的税率和计算方法计算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额,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解缴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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