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找了一家非居民企业提供服务,代扣代缴了他们的增值税。现在不清楚这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能不能在我们公司进行抵扣,想知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希望了解相关的依据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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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是否可以抵扣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具体情况来进行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代扣代缴增值税的含义。简单来说,当境内企业向非居民企业购买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等,并且非居民企业在境内没有设立经营机构时,按照规定,境内企业就有义务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不过,准予抵扣是有条件限制的。企业需要取得符合规定的完税凭证,并且该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是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如果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等,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此外,企业在进行抵扣操作时,还需要按照规定进行申报。根据相关规定,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企业在代扣代缴非居民企业增值税后,要仔细对照上述条件和要求。如果符合规定,那么这笔代扣代缴的增值税是可以抵扣的;反之,则不能抵扣。企业应当妥善保存相关的凭证和资料,以备税务机关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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