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腿腓骨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当发生小腿腓骨骨折的工伤事故后,赔偿是有一系列明确步骤和法律依据的。首先,我们要明白什么是工伤。工伤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认定为工伤的几种情形,像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等都属于工伤。 如果不幸发生了小腿腓骨骨折的工伤,第一步要做的就是进行工伤认定。这需要由用人单位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等工伤认定下来后,就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确定工伤职工伤残等级的重要程序。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小腿腓骨骨折一般可能会被鉴定为十级或者九级伤残,具体以专业的鉴定结果为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确定了伤残等级后,就可以计算赔偿金额了。赔偿项目包括很多方面,像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还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总之,小腿腓骨骨折的工伤赔偿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来进行,劳动者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