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工伤死亡赔偿标准是指职工因工死亡后,其直系亲属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相关标准。以下为你详细介绍这些赔偿项目及其依据: 首先是丧葬补助金。它是用于职工因工死亡后安葬和处理后事的补助费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比如说,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是5000元,那么丧葬补助金就是5000×6 = 30000元。 其次是供养亲属抚恤金。这是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维持基本生活费用。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的40%发给,其他亲属每人每月按30%发给,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例如,职工生前月工资为6000元,其配偶每月可领取的供养亲属抚恤金就是6000×40% = 2400元。 最后是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它是对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的一次性经济补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以2024年为例,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49283元,那么2024年发生的工伤死亡,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就是49283×20 = 985660元。 需要注意的是,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上述规定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但不能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待遇。另外,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上述赔偿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