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错药是否属于医疗事故,该如何赔偿?
我去医院看病,医生给我开错了药,吃了之后身体有些不适。我想知道这种开错药的情况算不算医疗事故啊?如果算的话,那医院应该怎么给我赔偿呢?心里特别着急,希望能得到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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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判断开错药是否属于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开错药的情况比较复杂,不一定就直接认定为医疗事故。如果医生开错药,并且这种错误的用药行为给患者造成了人身损害,同时医生存在违反相关诊疗规范等过失行为,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例如,医生没有仔细核对患者信息、病情,错误地开出了禁忌药物,导致患者出现不良反应甚至病情加重,这种情况下很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但如果开错药后,及时被发现且未对患者造成人身损害,那么通常不构成医疗事故。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旦开错药被认定为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和计算方式如下: 对于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误工费方面,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陪护费是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此外,还有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具体的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经过专业的鉴定和计算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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